我时至今日唯二的两个预言,一个悲惨地成真,一个幸运地落空。
“这股邪恶不会感激小姐的慈悲”这个看透本质的命运般的预言成真了。
“小姐终有一日会被奋起的妖怪吃掉”这样全凭主观的预言落空了。
最终,小姐成了只是将家产送给歹徒,靠着与我相依为命才能生存下去的人。
阿什福德家因为大小姐和隆德西尔的离开完全乱了套。
此后,我与小姐只能生活在隆德西尔的湖边小屋里,小姐住原来隆德西尔的房间。我们和阿什福德家内部完全断了联系,而且听说那些下人已经开始准备将阿什福德家烧成灰烬,是把值钱的全都当卖,不值钱的原地销毁。除此之外,我对他们这些妖怪的秉性已经难以估摸。
比安卡小姐总是一副无所谓的样子,就是我把他们要烧掉阿什福德家的消息告诉她,她也只是猛地拍拍脑袋,一脸惊讶地说:“父亲大人和母亲大人的骨灰还在家里!”
小姐始终不被钱财困扰,这让人吃惊,不,已经不是吃惊的时候了,要是小姐继续保持这样的态度,我很难再将盘缠交付给小姐。我实在没想到小姐的慈悲会有一天成为一种不被我提倡的恶行,想来真是惭愧。
我依旧对小姐尽忠,只不过现在不能一味地由着小姐。我让小姐留在屋子里,从未如此严厉地说:
“小姐,您先在这里呆着,我去弄些吃的,我要是没回来,您可千万不能离开这里。倘若有人来了,您就躲到地下室去,千万千万要等我回来。”
现在就好像我在监视小姐。我好像专门从事绑架的匪徒。换句话说,现在在别人看来,背叛阿什福德家的人是我,所以那些真正的邪恶怪物反而成了忠实的仆人。
我没有选择把这群妖怪用魔法杀掉,没有选择从阿什福德家带走任何一件价值连城的东西,因此只能和小姐蜷缩在远不如阿什福德家的一个走廊大的屋子里,闲来无事看看书,与小姐聊聊天,早就忘了战争的事。
隆德西尔的小屋在马克斯湖旁边,向西数百米就是村庄,门口的大路牌有些年头,歪歪斜斜写着“菲尼克斯”。但不过是一座几十户人的小地方,而且村子里没有酒馆,几家的房屋围在一起,中间算是个广场,面积小的可怜,广场上又张贴了国王的新公告。
小姐时常呆在屋子里,这些信息只能我来收集。每天一大清早,我就安顿好小姐急匆匆出门,来到广场上,和一些正准备出发的猎人寒暄几句,然后迅速扫过告示,再买些蔬菜便回家了。
猎人们离开后,村庄的菜市场总算热闹起来。村妇们赶紧张罗起来,一有人路过就热情地迎上去问这问那,她们的交流合作俨然比我独干更为有效,甚至她们连阿什福德家内部的情况都一清二楚。我素来不愿与人交流,便经常只是溜达到摊位前面,竖起耳朵接收她们的谈话,表现出对蔬菜很感兴趣的样子。
有传闻说,妖怪们选出新的领袖,可不知怎么,我总觉得这是虚假的。而且传闻说,阿什福德家落到这步田地就是因为得罪了神明。我以前常听小姐讲起神明的事,但我对神明的兴趣已经远不如前,所以自然不觉得这是正确的情报……果真如此的话,那阿什福德家倒是遭到天大的冤屈。夜深人静的时候,小姐一如既往会对着月亮祈祷,就像月亮女神。
我们两个人的饭菜全部由我负责。我这个乡野浪客是不会与小姐同桌吃饭的,都是小姐先吃,我再吃,而导致这样的情况,全是之前与隆德西尔坐成一排时那股深入骨髓的别扭感。
十二月中旬的某个上午,或许是收到隆德西尔的指示,或许是单纯想要谋财害命,在我即将出门的时候,一位名叫洛特的男性早就在门外等我了。小屋前难得有人,还是个风度翩翩,能够笑着脸散发危险气息的男人。他开口就问:“隆德西尔在家吗?”
我没有回答,只是挡在门前,死死盯着他的蓝色眼睛,那种和隆德西明显不符的鲜艳颜色是一条正在吐信子的毒蛇。我不由得想起之前遇到隆德西尔的那个夜晚,甚至脑海里清楚地觉得,那个惹隆德西尔流下泪水的无耻男人就是我面前的这位。于是更加渴望“愤怒”,以至于险些使用魔法,像处理感染猪瘟的公猪一样把他埋进地里。
之前和隆德西尔住在这里的时候,她多少向我讲过一个名叫洛特的男人。我那时苦于与小姐的分别,全无倾听的精力,每天都处在无边无际的焦虑之中。面前的男人似乎无意寻找隆德西尔,而我也不想去管他的真正目的,于是,我只剩下保护小姐安危,近乎把全身上下都变成对外的武器。
“不要像刺猬一样嘛,我说不定是你们的好伙伴呢?来来来,笑一个,哦对了,我带了上好的酒,一起喝点吧。”
这家伙说话的方式完全不像可以和隆德西尔搭边的样子,不,我没资格批评别人。我同样不配和隆德西尔那样高雅的人相提并论。我觉得这家伙好像侠客,书里的侠客都是他这样的,有些吊儿郎当,心里都打着自己的算盘。我对此感到麻烦死了,最后只能站在旁边用无法理解的眼神看着他,不是说我搞不懂侠客,也不是说他就是真的侠客。总之,我采用的是胆小鬼最常见的伎俩。
多年以后,当我再次见到隆德西尔,并向她讲起这天的事,我才知道,要是洛特不搞这些花里胡哨,直接带着隆德西尔的信来,我或许就会从刺猬变回安静的老鼠。可洛特这样的花哨表演,以及他宛若疯子般的熊熊热情,都让我感到无比沉重。
洛特当时如果能直接这样告诉我就好了:“我是隆德西尔的朋友,她拜托我来帮助你们。”
后来我渐渐弄清楚他的意图,发现事情居然如此简单。如果他当时直接这么说,并展示隆德西尔的信件,我会乖乖听从他的吩咐。可洛特太过摆弄,说话何止拐弯抹角,导致我们的第一次见面就剑拔弩张,甚至让我后来弄清一切的时候差点发狂。
“你不会喝酒吗?奇怪了,隆德西尔在信里说你很喜欢喝酒的啊。”
“我怎么会喜欢喝酒?”我真是没有半点头绪。
“是吗?那小姐喜欢吗?”
“站住!”
“放松,放松,我是你们的朋友的朋友,也就是你们的朋友。”
“我不信任你。”
“信任这种事都是慢慢培养的啦!”
“不,我的意思是,你离我们远一点。”
“哦,好吧好吧,隆德西尔在信上说了,她把自己所有的魔法都教给你了,劝我尽量不要惹你。”
都说到隆德西尔了,他为什么不直接掏出隆德西尔给的信呢?只要有这封信,我一定会放他进去的。可他从没想过,我当时真的以为他是追杀隆德西尔的仇家。
洛特住在靠近兰德酷路泽边界的小村庄里,看着比我大两岁。他从老家离开后,因为喜欢体术,他便到这里来拜师学艺。
“能让给我你的一点时间吗?”
他跟我说这句话时,我们刚好第二次见面,根本没有建立信任。我仿佛瘟神当道,迅速无视他走掉了。
“别啊,不然我就去找比安卡-维卡-阿什福德小姐了。”
我还没来得及发怒,就被他拉着来到一处山头上,清清楚楚可以看到远处的阿什福德家。由此,我们的关系迎来第一次转温。
“看,那里就是阿什福德家吧。看你那对自家小姐忠诚的样子,简直和她一模一样。我有一个计划——来先喝点酒吧。我要再掀起一场暴乱。”
洛特眉眼阴柔,但长相端正,穿着牛皮衣服,腰间悬挂一柄短剑,头发是棕红色的,是用一种树叶制作的汁液染色的。在村子里,他倒是也像个风度翩翩的贵族。
看着被妖怪占领的阿什福德家,我内心窜起一阵悲伤,一会儿想看看妖怪们在干什么,一会儿又反复确认府邸没有被烧毁,但脸上始终什么都不表露。三两口红酒下肚后,我居然有一股让全身紧绷的力量。
“听我说,看到阿什福德家旁边的村庄了吗?那里离不开和菲尼克斯的贸易往来,而根据我更加严谨的考察来开,那群家伙只是有了想要选举老大的意思,但真正的选举还没有开始,我们只要让村子里的人疯传他们几个位高权重的人想成为老大,他们自然会闹矛盾的,到时候,我们就能一网打尽。”
“你……”
“我知道你不相信我,所以我只和你讲了,既然你是和隆德西尔那家伙一模一样的人,你大可以自己回去和你的小姐商量,最后怎么做还是由你们决定,我不知道你的小姐长什么模样,你完全可以把你的小姐藏在我不知道的地方,然后仅仅由你来配合这次行动。”
然而,小姐根本不认同他的话。是小姐的慈悲在作怪。我立马意识到这个决定是不能交给小姐去做的,但我认为,洛特很蠢,能力估计也不怎么样,但他是个胆大的执行者。他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见到的可以活得很随性的人。从外表看,他与我装束不同,但他始终没有背弃隆德西尔的请求,从这点看来,说不定我们也是同一类人。但洛特和我存在本质上的不同,那就是他从不伪装对人或物的喜恶,而且他是完全没有意识到这种随性的悲哀。
但或许,就是他的这种随性,在未来造就了闻名遐迩的江湖大盗。人们叫他“侠盗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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